港人除了北上深圳玩樂之外,更進一步考慮於深圳就業,有部分港人更是本身已在大灣區就業。深圳市稅務局正式宣佈。凡是在深圳前海地區工作的港人,可以享受和香港一樣的個稅稅率,即港人港稅。
之前,大灣區已推出一系列港人港稅優惠政策,最多可在大灣區內9個城市享受稅收優惠。《關於前海深港現代服務業合作合作區個人所得稅優惠政策的通知》明確,對在前海工作的香港居民,其個人所得稅稅負超過香港稅負的部分予以免徵,將前海15%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擴展至前海合作區全域。簡單來說,對於在前海工作的港人,按照香港和內地的兩種稅收計算方法,哪一種稅收更低,就以該種稅收方法計算。
內地的稅率政策走階梯制,稅率最高的部分可以達到45%,而香港的累進制稅率,最高也僅為17%,按照現行的標準稅收政策,則是統一徵收15%,對於高收入人群明顯友好。
《個稅政策》也明確了政策優惠的享受時間及收入範圍。香港居民在每年3—6月個稅匯算清繳環節即可享有減免,個人所得具體包括來自前海合作區的綜合所得(包括工資薪金、勞務報酬、稿酬、特許權使用費四項所得)、經營所得以及經地方政府認定的人才補貼性所得。
早前深圳河套亦宣佈在河套深港科技創新合作區深圳園區工作的香港居民可享受港人港稅優惠,具體政策與本次前海區的政策基本相同。此外,大灣區亦有不少優惠政策可讓港人在內地更大範圍內享受港稅,如大灣區境外高端人才和緊缺人才個人所得稅優惠政策。不過,這兩項優惠政策對申請人的要求較高,除港人身分外,還需要滿足其他條件。